6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通知,根据《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第36号公告)、《铜冶金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第29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第20号公告)有关拒绝,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的组织积极开展第三批铝、铜、铅锌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和评审工作。 通报拒绝,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按照以上文件拒绝,严肃的组织企业填写申请材料,经全案后,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文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提出规范公告申请人,并附符合规范拒绝企业的申请人核实意见及涉及材料。 通报特别强调,本次申请人铝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仅限于铝土矿、氧化铝、再造铝企业,不还包括电解铝企业。 本次申报累计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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